应收账款日常催收流程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业务流程标准化操作手册》第291页(1635字)
1.应收账款的催收流程
(1)成立清收应收账款的专门组织
原款项经办人、部门领导或负责人应为该款项的当然责任人,应参加清收小组或积极参与清收工作;原经办人仍在本单位但已不从事营销工作的,应安排其参与该款项的清收工作;原经办人已离开本单位的,接手人应承担该款项的清收工作,成为该款项的责任人。
(2)清收小组成员原则上应专职从事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
对清收小组成员按客户(或地域等)进行分工,并分解落实清理回收的目标任务。该任务要以签订责任制的形式固定下来,以明确清收小组各成员的职责。
(3)严格考核、奖罚分明
严格按照清收计划按月进行考核评比,做到奖罚分明。各部门应每月向企业汇报清收完成进度。各部门可根据款项金额的大小、逾期账龄的长短、风险程度的高低等情况,按回收的每笔款项金额提取一定比例的奖励基金,对收款人员进行奖励(也可与这些成员的个人利益直接挂起钩来)。
对应催回而未能催回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在决定经办人年终奖金数额时进行经济上的处罚(一般可为个人奖金总额的50%~100%不等),视情节性质必要时还可对其工资部分进行扣减处罚。
对未如期完成清收任务的部门与个人,扣减部门负责人与责任人全年奖金总额的20%~50%;因破产、资不抵债或丧失法人资格的单位的坏账,各部门应搜集、提供法院作出的破产终结裁定书、财产评估结算分配报告等资料报企业决策层,经批准后方可核销;对已核销的坏账,若能部分收回或全额收回,则可按回收金额的50%左右的比例直接用于个人奖励。
2.会计人员应收账款催收考核办法
(1)为激励会计人员努力协助业务代表催收账款,以加速账款回收,并借以评核其账款作业绩效,特制定本办法。
(2)会计人员应依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执行账款作业,使该公司每月的应收账款比率保持在200%以下,且无逾期账款的记录。并应逐日或每周提供公司主管有关各业务代表未收款情况的资料,以确保各笔账款的安全。
(3)凡达成月份业绩目标,而其当月底的应收账款比率(月底应收账款余额/当月份的销货净额)在200%以下者,公司会计人员应予奖励如下:
月底应收账款比率125%以下者,奖金500元。
月底应收账款比率150%以下者,奖金300元。
月底应收账款比率175%以下者,奖金200元。
(4)会计员因努力协助催收应收账款,而使本公司的应收账款比率连续3个月维持200%以下者,一律另予嘉奖一次。反之,若因账款控制不佳,致使账款比率连续两个月超过250%以上者,则应予申诫一次的连带处分。
(5)凡合乎前两条规定,当月底止或第三个月底止的逾期账在5笔以上,或其逾期账款总额在人民币50000元以上者,该公司会计人员不予奖励。但逾期账经事先以书面呈报副总经理以上主管核准者,应不列入计算。
(6)凡收回的票据,票期逾应收票据管理办法的票面金额视为未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