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厂资金清算中心会计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企业内部会计实用手册》第604页(13913字)

第一章 总则

一、北京××厂资金清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具有转帐结算、资金调剂、现金管理等专业职能,利用金融手段管理企业内部资金的组织,是我厂货币结算、现金管理、资金调剂的中心。根据《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的制定》的规定,结合中心的业务特点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制定本制度。凡中心一切会计事项,均应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中心会计工作的任务主要是:根据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令,正确、及时、真实、完整地记载和反映业务、财务活动。通过办理转帐和现金业务,办好厂内、厂外的资金结算和清算,促进和监督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财会纪律,管好、用好资金。通过信贷业务,促使厂内资金合理流动,有效地支持生产和技改项目资金需要,讲求投资效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财务管理,努力增收节支,降低资金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三、本制度采用权责发生制。凡债权、债务关系一经发生,不论有无实际收付行为,均应记帐,本年度的损益,均应在本年内列帐,以正确反映中心资产、负债和经营成果。

四、中心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凡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减少、资产的增加、利益减少、损失的增加,记入借方;凡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增加、资产的减少、利益的增加、损失的减少,记入贷方。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五、会计年度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六、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的金额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至分,分以下四舍五入,元以上计数采用三分位制。

七、必须实行钱、帐分管,有帐有据,帐折见面,当时记帐,当日结帐,日清月结,总分核对,内外对帐。做到帐帐、帐款、帐据、帐实、帐表、内外帐务全部相符。会计核算必须经过复核,必须坚持帐务核对,支款凭证必须认真核对印鉴。转帐业务:先记付后记收,先记帐后打回单。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帐。现金付出:先记帐,后付款。

八、重要业务印章,应指定专人经营,非指定人员不得使用。经领导批准,临时委托他人代理工作,应建立交接制度,登记印章使用登记簿。重要业务印章的领发、使用、保管、缴销等,必须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工作时将印章取出使用,临时离开岗位印章要收藏,中午休息及营业终了要入库保管。空白重要凭证亦应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二章 会计核算

一、会计科目

1.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中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中心的业务特点,为满足核算的要求,选择部分会计科目使用,并增设了少量会计科目。

2.会计科目编号:使用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其编号暂按原编号;增设会计科目,其编号暂按北京××厂会计科目编号。

3.中心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如暂时没有相应会计事项的,可以不设。明细科目的设置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或减少。

4.会计科目的修改变更,需经总会计师审定批准。修改变更时,除在年度终了,应采用结转对照表方式办理新旧科目结转外,在年度中间,应一律填制传票通过分录结转,以便划清新旧科目的使用阶段,全面反映当年的业务情况。

5.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见附件一、附件二。

6.表外科目用以核算业务虽已发生,但尚未涉及资金增减变化的事项和对有价单证、空白重要凭证的控制。采用单式记帐,发生记借方,销减记贷方,余额反映在借方。根据目前业务情况,现暂只设“289空白重要凭证”科目,按凭证类别设明细科目。

二、凭证

1.凭证分为基本凭证和特定凭证两类。

基本凭证:是根据合法原始单证或业务事实编制。

凭以记帐的传票,按其性质规定为八种:

(1)现金收入传票(表式1)

(2)现金付出传票(表式2)

(3)转帐借方传票(表式3)

(4)转帐贷方传票(表式4)

(5)特种转帐借方传票(表式5)

(6)特种转帐贷方传票(表式6)

(7)表外科目收入传票(表式7)

(8)表外科目付出传票(表式8)

特定凭证,是根据某项业务的特殊需要而制定的各种专用凭证,用以代替记帐凭证,如贷款凭证,贷款收回凭证等。

基本凭证和特定凭证,均采用单式凭证,但现金收入、付出不用另制“库存现金”科目传票。

中心内部的转帐业务,均使用特种转帐传票。

2.受理凭证,必须根据有关业务要求,按下列要点认真审查。

(1)是否为中心受理的凭证,是否错用凭证或超守有效期限;

(2)凭证内容、联数、除件是否完整齐全;

(3)帐号与户名是否相符;帐户有否依法或按政策被控制或冻结;

(4)金额大小写是否一致,字迹有无涂改;

(5)印鉴是否真实齐全;

(6)款项来源、用途是否填写清楚;

(7)计息、收费、赔偿金等的计算方法与数字是否正确;

(8)内部科目的帐户名称使用是否正确。

3.受理凭证进行业务处理后,应分别加盖有关人员名章。传票附件加盖附件戳记。

4.凭证必须按日装订,装订前,应先检查科目日结单、传票、附件张数及有关印章、戳记是否完整、齐全。装订的排列顺序,按“库存现金”科目排列在前,其余各科目按统一规定的科目代号大小号的顺序排列,各科目的传票,按现收、现付、银收、银付、转帐顺序排列。日结单分别排列在各科目传票票之前。“企业存款”科目的二级科目日结单排列在“企业存款”日结单之后。装订时,要加填传票封面(表式9)传票封底(表式10),用线绳装订牢固,并在绳结处加封纸条,由装订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在加封处盖章。

5.目前中心所用凭证,暂时全部使用工商银行凭证格式。由于工商银行采用资金收付记帐法,故凭证上填写科目处均应加盖“借”、“贷”字样。

三、帐簿

1.帐簿分为分类帐和登记簿

分类帐又分为总分类帐即总帐和明细分类帐。

2.总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采用订本式。明细帐一般采用活页式。部分三级明细帐采用卡片式。“企业存款”科目的三级明细帐即分户帐。

四、帐务组织

1.中心组织任务

中心帐务组织分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个系统。明细核算是按帐户核算,由各种分户帐、登记簿(卡)、余额表组成。其核算程序是:根据原始凭证、传票登记分户帐,如是现金业务,还要根据现金传票登记现金收入或付出登记薄。营业终了,根据分户帐记余额表。综合核算是按科目核算,由科目日结单、总帐、日结表组成。其核算程序是:根据传票编制科目日结单,根据各科目日结单登记总帐,根据总帐编制日结表。两个系统的帐、簿(卡),是根据同一凭证分别核算,应相互核对,数字相符。

2.明细核算

(1)分户帐,是明细核算的主要形式。必须按户立帐,连续记载,并在摘要栏注明事由。不得以凭证代帐。

(2)分户帐应复写,复写帐页的第一页为对帐单。格示见表式11。

(3)记载分户帐。应做到以下几点:

①必须详细填列帐页上首规定填记的各有关事项。记帐时,除应先核对帐页上首户名、帐号等有关事项外,还必须切实核对印鉴、余额,并认真执行记帐程序的规定,防止串户、冒领、透支等事故发生。

②必须根据传票逐笔记载和逐次结出余额。

③必须写明记帐日期,现金、转帐支票等付款凭证应填写凭证号码(后四位数字),摘要栏应扼要填写款项来源或用途。

帐页记满更换新帐页连续记载时,均应将满页的最后余额过入新帐页第一格余额栏内,并在摘要栏填写“承前页”字样。

④复写帐页,平时记满一页后,撕下对帐单及时交单位对帐。年终结转下年度新帐页时,不论是否记满,均应撕下对帐单交单位对帐。

(4)现金收入日记簿和现金付出日记簿,是记载和控制现金收、付数字的序时帐簿,也是现金收、付明细记录,应按照现金收入、付出凭证分别逐笔序时登记,营业终了,各自结出合计数。

(5)余额表是核对总帐、分户帐余额和计息的重要工具。每日营业终了,根据分户帐的最后余额,逐户填列。

3.综合核算

(1)总帐是各科目的总括记录,是编制日结表、月计表和年度业务状况报告表的依据。总帐按科目设置,记载方式是,根据各科目日结单的借、贷发生额合计数登记,并结出余额。

(2)科目日结单(表式12、13),是监督明细帐户发生额,轧平当天帐务的重要工具,也是登记总帐的依据。每日营业终了,根据每一科目的传票,分别现金、转帐、借方、贷方各自合计的金额和张数填列。科目日结单全部相加的借、贷方合计数必须相等。表外科目日结单只填写收入、付出传票的金额、张数的合计数。

(3)日结表是反映当日业务活动和平衡当日全部帐务的和主要工具。日结表的各科目当日发生额和余额,根据总帐各科目当日发生额和余额填记,借、贷方发生额和借、贷方余额的合计数,必须各自平衡。

五、帐务核对

1.每日核对

(1)总帐各科目余额,应与同科目明细帐余额合计核对相符。

(2)“企业存款”科目总帐余额,除应与二级明细帐余额合计核对相符外,二级明细帐余额还应与三级明细帐(即分户帐)余额合计核对相符。

(3)现金收入、付出日记簿的合计数,必须与“库存现金”科目总帐借、贷发生额核对相符,现金库存簿的库存数,应与实际库存现金和“现金”科目总帐的余额核对相符。

2.定期核对

(1)贷款借据,必须按月与各该科目明细帐逐笔勾对相符。

(2)各种卡片帐,每月与该科目总帐核对相符。

(3)各种空白重要凭证,每月帐实核对相符。

(4)内外帐务核对:结算帐户,通过对帐单与各单位及时对帐,发现问题,及时查找。

六、利息计算

1.对各单位的存、贷款利息,一律转帐,不得收付现金,并签发给单位利息收、付通知单。

2.利息计算的规定:

(1)各种存、贷款利息计算公式:

本金×时期×利率=利息

或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利息

计息时期“算头不算尾”,即从存入、贷出的当日起算至取出、归还日的上一日止,中间的节假日照计利息。本金乘以时期为计息积数。

(2)利率的换算:

年利率÷12=月利率

月利率÷30=日利率

(3)计算计算方法

①采用余额表按月计算。结息日为每月20日。

②采用逐笔计息,存、贷款满年的按年计算,满月的按月计算。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可全部化成天数计算。

(4)单位结清帐户时,应随时结算利息。凡规定利率调整后需要分段计息的,必须按统一规定的调整时间和利率分段计算。

七、会计报表

1.会计报表是各英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的综合反映,必须按时编报,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字迹清晰、反映真实。

会计报表有以下几种:

(1)日结表

(2)月计表

(3)资产负债表

(4)损益明细表

(5)业务费用和管理费用明细表

(6)各类贷款明细表

(7)资金运用状况表

(8)业务状况报告表

报表的报送时间和编报说明见附件四。

2.会计报表的装订。日结表按月装订;其他报表按年装订。装订时应加封面,格式暂用厂内报表封面代替。在绳结处用纸条加封,由装订人员和会计主管在加封处盖章。

第三章 会计档案

一、会计档案的保管期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分为永久保管和定期保管两类。定期保管分为15年和5年两种。各种会计档案名称和保管期见附件五。

会计档案保管期的计算,自档案所属年度终了后的次年一月一日起算。

二、会计档案的管理

1.中心对会计档案,应设置专用保管柜,并设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管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2.凡入库保管的会计档案,要装订成册,按保管期限分类整理,建立“已用传票帐表保管登记簿”进行编号登记,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3.会计档案一律不准外借,切实防止丢失和泄密。内部调阅会计档案,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批准,并指定专人协同查阅。查阅档案应登记调阅档案记录簿。

4.会计档案在中心保存3年,3年后移交总厂会计档案室保管。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在编制时应保存正本和副本各一份。在中心保管期满后,将正本移交会计档案室,副本留中心永久保存备查。

三、会计档案的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应由专人进行鉴定,配合会计档案室共同进行。

2.会计档案销毁的具体事项按《北京电子管厂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

1.根据业务情况,中心设置“三柜一级”,即会计柜、现金柜、储蓄柜和信贷组。负责办理各种结算、储蓄、贷款业务和帐务核算等工作。

2.各柜、组设置负责柜、组全面工作的柜、组长和专职复核人员,负责一切会计业务和帐务的复核工作。柜、组长也可兼任复核员工作。

二、会计人员

1.中心根据会计工作需要,按编制配备会计人员,并根据业务发展,进行调正和充实。

2.会计人员要保证质量,建立业务培训和上岗考核制度,不适宜担任会计工作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正。

3.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及会计人员调动按照《××厂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三、职责和权限

1.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会计法》和本制度;

(2)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和有关操作规程进行会计核算与监督,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提供正确的数据资料,开展会计分析和加强财务管理。

(4)秉公守法,廉洁奉公,讲究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

(5)办理其他会计事项。

2.为了保障会计人员履行职责,根据《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和《全国银行统一会计基本制度》的有关规定,赋予会计人员下列权限;

(1)有权要求开户单位财会人员,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银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2)发现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欺骗上级等违法乱纪行为,会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3)有权参与有关业务工作和经营管理会议以及有关计划、制度、办法的编制与制定。

(4)在会计人员行使上述职权过程中,中心领导应当给予支持。对于违反政策、法令、财经制度等事项,如领导人坚持办理,会计人员无法拒绝时可以根据领导人意见执行,但同时应向上级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如果会计人员不向上级部门报告,应负放弃会计监督的有关责任。

四、奖惩

1.对工作积极负责,坚持政策、原则、制度,遵法守纪,忠于职守,长期保持帐务正确,保卫国家资金财产安全,热情为用户服务,做出显着成绩的会计人员,中心应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

2.因工作失职,滥用职权,违反政策、纪律,有章不循,对工作不负责任,以至造成差错事故或使工作遭受损失的会计人员,应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对会计人员营私舞弊贪污盗窃等违法行为,应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理。

3.中心主任对会计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的责任。对因未尽职守或有章不循而发生问题的,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同时追究领导责任。

第五章 附则

附件一

一、本制度由财会处制定,并负责解释。本制度所属附件与本制度具有同等作用。

二、本制度未涉及财务管理部份,有关这部份内容见中心财务管理各具体制度、规定。

三、本制度自1991年10月1日起执行。

附件目录:

一、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三、主要会计事项举例

四、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五、会计档案目录

六、各种传票、凭证、报表格式

附件二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52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中心存在银行的款项。

2.本科目应设“银行存款日记帐”,按日逐笔登记,及时与对帐单核对。

239 现金

1.本科目核算中心的库存现金

2.本科目应设现金收入日记簿、现金付出日记簿、现金库存簿,每日逐笔等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全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付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现金收入、付出合计数与总帐借、贷方发生额核对,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和总帐余额核对,做到帐帐、帐款相符。

每日现金结余应送存金库。

148 委托贷款

1.本科目核算中心发放的委托贷款。总厂或上级有关部门在委托贷款基金内委托中心按指定对象发放的贷款,以及收回贷款,均在本科目反映。

2.本科目应按贷款种类设“委托流动资金贷款”和“委托专项贷款”两个二级科目,按贷款单位设三级科目。

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329 科技开发贷款

1.本科目核算中心发放给单位用于新品开发的贷款。

2.本科目应按贷款单位设明细帐。

330 投资贷款

1.本科目核算中心发放给单位用于固定资产投资性质的贷款。

2.本科目应按贷款单位设明细帐。

336 流动资金贷款

1.本科目核算中心发放给单位用于流动资金周转的贷款。

2.本科目应按贷款单位设明细帐。

236 暂付款项

本科目核算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临时性款项支出。应按往来单位设明细帐。

254 应收利息

本科目核算应收未收的利息。应按储户设明细帐。

263 利息支出

1.本科目核算按规定计付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包括活期存款利息支出、定期存款利息支出等。

2.本科目应按存款种类设明细帐。

3.季末,应将当季发生的支出全部转人“损益”科目,季末无余额。

265 业务支出

1.本科目核算中心在经营各项业务中发生的费用。有收入冲减本科目,如向储户收取凭证购置费、业务印刷费时,冲减凭证购置费、业务印刷费。

2.本科目应设“业务宣传费”、“业务印刷费”、“凭证购置费”等明细科目。

3.月末,应将当月发生的费用全部转入“损益”科目,月末无余额。

266 管理费用

1.本科目核算中心为管理和组织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行政管理费用,包括中心人员工资、应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办公用品费、劳保用品费、差旅费、印花税等。

企业管理费的明细项目由中心根据有关规定设置。

2.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明细帐。

3.月末,应将当月发生的费用全部转入“损益”科目,月末无余额。

268 营业外支出

本科目核算在营业外列支的各项支出,应分别设置“退休统筹基金”、“呆帐损失准备金支出”等明细科目。月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损益”科目,本科目月末无余额。

311 利润分配

1.本科目核算中心按照规定分配的利润和应弥补的亏损。

2.本科目应设“应交利润”、“企业留利”、“本年利润”等明细科目。明细科目核算内容如下:

“应交利润”:核算中心按规定应向总厂上交的利润。

“企业留利”:核算按规定留给中心的利润。

“本年利润”:核算中心本年利润及利润分配。年度终了,中心应将本年利润总额自“损益”科目转入本明细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本明细科目。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及其所属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36 企业存款

1.本科目核算各储户在中心的存款。

2.本科目应按单位性质设二级明细帐,按储户设三级明细帐(即分户帐)。每日终了,应将总帐和二级帐、二级帐和三级帐核对相符。

142 单位定期存款

本科目核算储户存入中心的定期存款。应按储户设明细帐。

147 委托贷款基金

本科目反映总厂或上级有关部门存入或收回中心委托贷款基金情况,总厂或其他部门委托中心向指定对象发放贷款,存入或收回委托贷款基金均在本科目核算。本科目按存入单位设明细。

231 信贷基金

本科目核算总厂拨入的信贷基金。

240 实收资本

本科目核算总厂投入的资本金

244 贷款呆帐损失准备金

本科目用于反映贷款呆帐损失准备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中心每年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各类贷款年初余额和规定比例计算提取的贷款呆帐准备金,以及经批准核销贷款呆帐时,通过本科目核算。

261 营业收入

1.本科目核算按规定计收的利息收入和结算罚款收入。

2.本科目应设“贷款利息收入”、“结算罚款收入”等明细科目。明细科目核算内容如下:

“贷款利息收入”:核算向储户发放各种贷款计收的利息收入。

“结算罚款收入”:核算储户因违反结算纪律发生透支等情况时收取的罚款。

3.月末,应将本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损益”科目,月末无余额。

235 暂收款项

本科目核算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临时性款项收入。应按往来单位设明细帐。

452 应交利润

本科目核算中心应向总厂上交的利润。季末,中心按规定计算当季应上交的利润。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多交利润,贷方余额为未交利润。

269 损益

1.本科目核算中心实现的利润总额。

2.月末,应将“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营业收入”、“营业处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本科目余额反映中心的经营成果。

年未,本科目余额应全部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年终结算后本科目无余额。

153 贴现

本科目用于反映中心办理贴现业务的情况。凡客户以未到期的、经中心确认可以受理的票据和债券向中心贴现时,用本科目核算。

154 长期投资

本科目核算以中心资金向独立核算的附属企业以及对外进行投资的款项。

155 短期投资

本科目核算中心购买的各种债券。

218 公积金

本科目核算中心按规定从利润分配中提取的用于中心事业发展的基金,基金的提存和支用均在本科目反映。

219 福利费用

本科目核算中心按规定提取的14%职工福利费用及从利润分配中提取的福利费用。职工福利费的提取和支用均在本科目反映。

附件三

主要会计事项举例

附件四

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一、定期会计报表一览表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1.日结表。每日根据总帐各科目发生额和余额填列。

2.月计表。每月末根据总帐各科目的上月末余额、本月发生额和月末余额填列。

3.资产负债表。本表反映中心月、季、年末全部资产和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本表“年初数”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本表“期末数”各项数字,根据总帐各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4.损益明细表。根据各损益科目余额填制。

5.各类贷款明细表。本表反映中心发放各类贷款的情况。根据各贷款科目本期发生额和余额分析填列。

6.资金运用状况表。本表反映中心和各储户日资金收支、结存情况。每日根据“企业存款”科目三级明细帐(分户帐)分析填制。

附件五

会计档案目录

7.业务费用和管理费用明细表。本表反映中心在月、季、年度内发生的业务费用和企业管理费。根据“业务支出”科目和“管理费用”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发生额填列。业务支出中收入部分抵冲支出后反映。

8.业务状况报告表。根据总帐各科目上年末余额,本年累计发生额和本年末余额填制。

9.会计报表应按报送时间分别报送总会计师和财会处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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