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努阿图捕鱼许可期限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89页(271字)

瓦努阿图《渔业法令》第15条规定:(1)以第(2)款为条件,根据本法颁发的许可证,除非根据第16条已事先被中止或吊销,或者除非许可证上注明或根据本条的规定作出限制,应在一年内有效。(2)主管部长可颁发许可证给本地渔船或以本地为基地的外国渔船或这两类渔船。许可证上注明的有效期限不应超过5年。(3)任何渔船在任何时候不再是本地渔船,那么颁发给该船的本地捕许可证立即不再有效。(4)除了与任何渔业限制的特别规定外,依本法颁发给任何渔船的许可证,除非得到部长的书面批准,不得转让给任何其他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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