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关系没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就不能转移吗?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流动党员管理手册(第二版)》第68页(944字)

实例:张玮原系一家棉纺厂工会干部。半年前,因下岗被某物业公司聘为管理员,时间已超过7个月,并将继续聘用。为此,物业公司党支部要其将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来,而张玮却迟迟未转。公司党支部书记问其原因时,张玮却为难地说:“我们厂党委组织科不让我转”。党支部书记感到不解,于是派人前往棉纺厂与该厂党组织联系,该厂党委组织科科长仍坚持不同意将张玮的正式组织关系转出,并说:“张玮在你们单位工作是临时性的,他仍是我们厂的正式职工,人事关系仍在我们厂里。人事关系没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怎么能转移?”请问:这位组织科长的说法对吗?

分析意见:中央组织部1994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提出:“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有固定地点,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党员所在党组织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中央组织部组织局1998年编着的《党员管理手册》对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问题又再次明确:“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

根据上述规定,张玮被某物业公司聘用后,由于地点固定,聘用的时间已超过6个月,并将继续聘用,因此应当按规定将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转至物业公司党组织,并在该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然而,某棉纺厂党委组织科科长却认为,人事关系没有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就不能转移。这种认识是没有依据的,是对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有关规定的片面理解。在通常情况下,党员的组织关系与人事关系应当一致。但根据中央组织部的规定,党员外出学习、工作以及其他原因离开所在地或单位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虽然人事关系没有转移,也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这就说明,党员正式组织关系不一定要与人事关系一致,而应随党员的流动而转移。这样规定,既便于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又便于党组织对其教育管理,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因此,棉纺厂党委组织科科长认为人事关系没有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就不能转移的认识应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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