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组)分别召开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党的基层组织会议知识手册(第三版)》第20页(298字)

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结束后,各代表团(组)分别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1)传达代表团(组)召集人会议的内容;(2)推选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3)审议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4)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秘书长名单和大会议程。

各代表团(组)会议结束后,由大会秘书组负责收集各代表团(组)讨论情况并向党委汇报。如代表提出不同意见,及时进行调整修改,然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议通过。对选出的代表团(组)正副团(组)长经确认后,由大会秘书组将名单印发各代表团(组)和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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