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证件的制发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党的基层组织会议知识手册(第三版)》第101页(483字)
一般比较大型或重要的党的会议,都需制发证件。
制发证件有四个作用:(1)证明与会者身份。(2)保证会议安全。(3)为统计到会人数方便。(4)留作纪念。
依照会议内容和用途不同,会议证件分为两种,一种是正式证件,如代表证、出席证、列席证等,一种是非正式的,如工作证,记者证(采访证)等。有些证件可印上党徽。
代表证发给会议的代表。出席证发给会议的出席人员。列席证发给列席会议的人员。
工作证发给会议的工作人员,大型会议的会议工作人员比较多,会场比较大,可根据工作需要分别发给不同标记的工作证,并限定使用范围。记者证(采访证)发给采访会议的记者。
证件制作也要因地制宜,不要搞得太复杂,成本太高,以实用为原则。中小型会议和日常工作会议不必制发证件。有时会议通知也可代替会议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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