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现代会计审计常用词汇手册》第364页(229字)

证据,是用来证明某种问题或某种事情的所有凭据的总称。一般来说,证据要具有三个条件:

(一)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而决非臆断或主观所定;

(二)必须和有关事件或案情有联系,并对这些实际情况具有证明作用;

(三)必须是经过有关人员或机构的鉴定,并且认为是确凿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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