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的二重性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山大学出版社《质量工作者手册》第6页(727字)
管理的二重性也即是管理的性质。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资本主义企业管理的职能时提出来的。所谓管理的二重性,就是指一方面,它是进行社会化大生产的必要条件,是社会劳动过程的一般要求,它具有与生产力、社会化大生产相联系的自然属性;另一方面,它又是社会生产关系的体现,是实现生产目的的手段,它又具有与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相联系的社会属性。马克思指出:凡是直接生产过程具有社会结合过程的形态,而不是表现为独立生产者的孤立劳动的地方,都必然会产生监督劳动和指挥劳动,不过它具有二重性。
管理所以具有二重性,是由于生产过程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体。管理的自然属性,主要决定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劳动社会化程度,而不取决于生产关系的性质。其目的在于实现共同劳动所需要的统一指挥,统一行动,提高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也即是管理的共性。但由于劳动的社会结合方式不同,管理的性质也就不同,管理的这种属性,决定于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其目的在于维护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利益和统治,并随着生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这就是管理的社会属性,又叫管理的个性。任何社会制度下,管理都具有二重性,但其性质上的差异主要表现为社会属性上的差异。例如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资本主义管理一方面是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是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力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剥削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而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中,社会主义管理一方面仍然是社会劳动过程的职能,但反映的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协调人们同志式关系的职能,通过民主管理,把国家、企业、职工等方面结合起来,为实现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