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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山大学出版社《质量工作者手册》第130页(473字)

指依法批准的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其发明创造成果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或专有权。也即是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对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经审查批准后授予的独占权。专利权受法律保护,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的所有人或持有人在法律规定期限内行使专利权。除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计划,有权决定本系统内或者所管辖的全民所有制单位持有的重要发明创造专利允许指定的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持有专利权的单位支付使用费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专利权可以依法转让。对于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食品、饮料和调味品;药品和用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不授予专利权。对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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