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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的控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山大学出版社《质量工作者手册》第179页(607字)

指工业企业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和程序,对不合格品实行严格的管理和处置。工业企业应制订和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以防止由于疏忽而使用或安装不合格品。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应规定不合格品的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可行时)和处置,并通知有关职能部门。

对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应规定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的职责和处置的职权,应按照规定程序评审不合格品,评审后根据判定的程度进行合理处置: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返修或不经返修作为让步接收;降级改作他用;拒收或报废。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应按书面程序重新检验。

制定并落实不合格品纠正措施。其内容是:

(1)调查产生不合格品的原因并研究再发生所需的纠正措施;

(2)对全部过程、操作、让步、质量记录、服务报告和顾客投诉进行分析,以查明和消除不合格品的潜在原因;

(3)根据风险程度,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4)应对纠正措施的有效实施,加以控制;

(5)执行由纠正措施引起的有关规程的更改并予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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