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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质量管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山大学出版社《质量工作者手册》第507页(1586字)

鸦片战争(1840年)以后,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1861年,清政府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军事工厂——安庆军械厂,标志着中国近代工业的诞生。以后,又相继建立了上海制炮局、江南制造总局、金陵制造局、天津机器局、尾船政局等。到1884年,我国的军事工业已初具规模,成为发展近代工业的先驱。从19世纪70年代起,采矿、冶炼、交通运输、玻璃、制革、搪瓷等民用工业相继兴办起来,其原料、设备、技术和管理大部分来自外国。这个时期的质量管理主要是传统性的经验管理,工厂设有专门的检验机构和专职的检验人员,工人在生产中完全听从外国技师和管理人员的指挥,凭个人的经验和技巧进行操作,工人集生产和检验于一身。

1911年辛亥革命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帝国主义国家无暇顾及对中国的掠夺,中国近代工业尤其是民族工业有了较大的发展。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帝国主义列强加紧对中国的侵略,并各自在中国培植代理人,造成中国军阀割据的局面。连年内战,对武器需求量骤增,要求武器的质量好。在这种情况下,军事工厂便借鉴外国的质量管理经验,开始设立质量检验机构和专职检验人员。到20世纪20年代,中国进入了质量管理的初级阶段,即质量检验阶段。

军阀割据和国民党统治时期,中国的质量管理仍以军事工业的质量管理为主,其他民用工业情况虽有特点,但大同小异。东北3省的兵工厂在本世纪30年代初处于鼎盛时期,工厂的质量管理由审检处负责,下设3个股:第一股主管产品的改良和设计,第3股主管产品质量检验和制造样板,第三股主管对材料的检验。此期间的质量管理对外国有很大的依赖性,“九·一八”事变后,被日本占领了的东北3省的兵工厂,都按日本的标准进行生产。在管理中带有惩办性和压榨性,工厂普遍强制工人完成任务,保证质量,出现质量问题进行罚工、扣发薪金、开除等惩罚。工人生产条件恶劣,赶造武器,致使设备损坏严重,产品质量受到极大影响。一些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对原材料缺乏规格标准和合理的检验方法。不少产品虽有几十年的生产历史,但没有大的改进和提高。

革命根据地的质量管理。在战争年代,我党兴办了机器制造、炼铁、兵工、纺织、造纸、火柴、被服、制革等一批工厂,条件艰苦,生产设备简陋,但从党中央到工厂都十分重视产品质量。工厂根据上级交给的任务安排生产,采取按成批生产的办法进行投料、配套、装配等管理,对加工的零部件进行登记、编号、留名备查。特别是对武器的制造加工,都有比较严格的图纸、工艺规程。当时的工厂虽然没有专设的检验机构,但对零部件的制造加工,除了工人自检及班组长抽检外,每个工序都有专人负责检验,武器等重要的零件全部进行检验或试验。在生产中建立相应的制度,主要有生产的原始记录,包括产品数量、消耗的工时、工具、原材料、产品检验等。厂部统计人员分类统计,并进行初步的成本核算。1940年以后,各工厂改进了管理方法,加强企业管理,在军工检验制度中规定了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由厂长、所长直接领导,有的兵工厂还制订和实施了产品质量和个人负责制。解放战争时期,各工厂继续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兵工厂还设立了专职检验机构——质量检验组,使革命根据地的质量管理有了新的发展。1948年,根据中央工作委员会召开的华北兵工会议精神,发布了《关于统一各区产品规格的规定》。1949年5月,制订颁发了“完成部与检验股包工办法”,增设了“质量奖”、“检查奖”等,将质量与检验人员及工人应得的工资直接挂钩。革命根据地质量管理具有自主性、艰巨性、群众性等特点,对于保证产品质量,促进生产任务的完成,为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胜利,为发展我国的近代工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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