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治法与处方总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实用针灸经验处方手册》第200页(4400字)
(一)常用治法
治法,是依据辨证、诊断所确立的治疗大法。它是针灸理、法、方、穴的组成部分。针灸临床上常用的治法是补法、温法、泻法、清法、升法、降法、和法七种。
1.补法 此法是用针灸扶助正气即补益人体阴阳、气血及脏腑虚损的治法。适用于治疗各种虚证。如阴虚证取三阴交、太溪、照海等穴,针用补法。气虚证取气海、足三里等穴,针用补法。但应用补法时要注意:当邪气盛时不宜用;邪气未尽除时不宜早用;虚中挟实时不宜单用。
2.泻法 此法是利用针灸驱除邪气、消除积滞以利于正气恢复的一类治法。适用于治疗各种实证。如外感表实证取风池、曲池、合谷等穴,针用泻法。治疗里实(热结便秘)证取曲池、天枢、大横、足三里等穴,针用泻法。但应用泻法时要注意:虚证不能用;虚实挟杂者不宜单用。
3.温法 此法是用针灸祛寒温阳法。即温经通络、温煦阳气、温中散寒、回阳救逆的一类治法。适用于治疗一切寒证。如寒凝经络证,根据病位选取有关经穴,针灸并用,以寒证的虚实决定针用补法或泻法。治疗阳气衰微证,取百会、神阙、关元等穴,施以灸法。但应用温法时要注意:温热证禁用;阴虚证不宜用。
4.清法 此法是用针刺清解邪热的一类治法。即清热解表、清热凉血、清胃泻火、清肺止咳、清利湿热等均属此法。如治疗身热证取大椎、曲池、合谷等穴,针用泻法。治疗脏腑热证,取有关腧穴,针用泻法;或用三棱针点刺出血。但应用清法时要注意:寒证禁用;气滞血瘀证不宜用;虚证慎用。
5.升法 此法是用针灸升阳益气、升举下陷的一类治法。适用于清阳不升,气虚下陷等证。如治疗中气下陷证,取百会、气海、足三里等穴,针用补法,并用灸法。使用升法时要注意:阴虚阳亢证、气机上逆证均不宜用。
6.降法 此法是用针刺降逆、潜阳的一类治法。适用于治疗气机上逆之证。如治疗胃气上逆证取中脘、内关、太冲等穴,针用泻法。治疗肝阳上亢证取风池、太冲、侠溪等穴,针用泻法。应用降法时要注意:上虚证,上虚下实证,均不宜用。
7.和法 又称为“平法”,适用于治疗妇女、老人体弱者,选用平补平泻手法。对于多种慢性疾病,诸如关节痹痛、偏头痛,眩晕症等的早期刚开始针刺时,待针3~5次后,可改用其他治法。
(二)处方总则
处方总则,即针灸治病处方必须遵守的总体原则。它体现了中医的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的基本精神,对于治疗每种疾病的立法、处方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1.调整阴阳 疾病的发生,从根本上讲都是阴阳失去了相对平衡,即阴阳出现了偏盛偏衰,影响了正常的阴阳关系而发生的。所以调整阴阳的偏盛偏衰就成为治疗疾病处方的总体原则之一。
(1)阴阳偏盛:此即阴或阳的过盛、有余。阳盛则阴病,即阳热亢盛则容易损耗阴液而导致阴病。阴盛则阳病,即阴寒亢盛则容易损伤阳气而导致阳病。在治疗时可采用“损其有余”“盛则泻之”的方法。对阳盛者用清泻阳热法,对阴盛者用温散阴寒法。因阴阳之间有相互消长的关系,故在调整阴或阳偏盛的时候,一定要注意有无相应的阴或阳偏衰的情况存在,如有相对一方偏衰时,在针治时亦当兼顾其偏衰者,即当清泻阳热时佐以滋补阴液;温散阴寒时佐以温补阳气。这样就可避免调整了偏盛又出现了偏衰。
(2)阴阳偏衰:此即阴或阳的虚损、不足。或为阴虚,或为阳虚。阴虚则不能制阳,常表现为阴虚阳亢的虚热证;阳虚则不能制阴,多表现为阳虚阴盛的虚寒证。在治疗时,由阴虚而导致的阳亢,应通过补阴以制阳,即壮水之主以制阳亢法。因阳虚而导致的阴盛,应通过补阳以制阴,即益火之源以消阴翳法。如阴阳两虚则阴阳双补。因为阴阳是相互依存的,所以在治疗阴阳偏衰时还要兼顾其对方的阳阴。故常用“阴中求阳”“阳中求阴”法。在针灸治疗中常是“从阴引阳”。如运用募穴、俞穴,就是调养脏腑的阴气和阳气,使其阴阳平衡而病愈。
从广义上讲,很多治法都属于调整阴阳的范围。如补虚、泻实、散(温)寒、清热、调和营卫、调和气血等。针灸治疗疾病就是通过对不同腧穴,采取不同的针、灸方(手)法,使偏盛、偏衰的阴阳恢复平衡,从而达到治疗疾病的目的。
2.扶正祛邪 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的过程,就是正气与邪气双方相互斗争的过程。扶正祛邪可以调整邪正力量的对比,促使疾病向痊愈的方向转化。所以扶正祛邪亦成为指导临床治疗处方的总体原则之一。
扶正,就是扶助正气,恢复脏腑、经络的正常生理功能,增强体质,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从而达到正复邪自去的目的。祛邪,就是祛除邪气。消除对脏腑、经络正常生理功能的干扰、破坏,从而达到邪去正自安的目的。扶正与祛邪二者相辅相成,密切相关。扶正有助于祛邪;祛邪亦有利于安正。
在临床实际运用扶正与祛邪时,必须细致地观察邪正盛衰的具体情况。根据当时邪正在病程中各自所占的地位,来决定扶正与祛邪的主次与先后。扶正适用于正虚而邪不盛或并无邪可祛的病证;祛邪适用于邪气盛实而正气未伤的病证。如正气虚,邪气又盛的病证,则应扶正与祛邪同时进行,但也应分清主次。若病情以正虚为主,则应用扶正为主兼以祛邪;反之,则以祛邪为主兼以扶正。当病邪较重,而正气虚弱已不耐攻伐时,则应先扶正后祛邪;当病邪甚盛,而正气虽虚但尚能耐受攻伐时,可先祛邪后扶正。审察疾病的虚实,尤当辨明真假,以免犯及虚虚实实之诫。
3.调整气机 人体脏腑、经络、阴阳,气血的生理功能无不依赖于气机的升降出入,所以疾病的发生、发展与转归过程,也与气机的升降出入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调整气机也成为治疗原则之一。
气机的升降出入失去常态就会产生疾病,通过治疗使失常的气机恢复正常则疾病痊愈。在临床治疗中调整气机时,首先要清楚气机失常的关键所在,方能决定具体的升、降、出、入的治法。升,适用于气虚时该升者不能升,或反而下降(陷)。如脾气虚则清阳不升,甚则下陷;肾阴虚不能上济于心,均需升之(同时还需补之方可)。降,适用于气逆者,即不该升而升者,或该降而不降者,或虽该升但升发太过者。如肺气上逆、胃气上逆、胃气不降、肝火上炎、肝阳上亢、心火上炎等,皆当降之。出,适用于该向外宣散而不宣散,该外泄而不外泄者。如肺气不能宣散、膀胱气化失常小便不能外泄者,均应出之。入,适用于不应外越而外越,该入内而不入内者。如浮阳外越、肾不纳气等都应入之。即引火归元(原),纳气归根。总之,通过升降出入的调整,使失常的气机转为顺畅通达,从而使疾病转愈。
4.因人、时、地制宜 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非常密切,疾病的发生发展直接受到外界的影响;每人的体质各异,对病因的耐受性也不同。所以治病时,要考虑到季节、地理环境不同及每人个体的差异,亦是治疗处方总体原则之一。
(1)因人制宜:即治疗时应根据病人的性别、年龄、体质强弱、生活习惯、工作性质等不同,而制定适宜的治疗方法。如性别不同就有不同的生理特点,尤其对妇女在经、带、胎、产的不同情况下,治疗用穴尤当加以注意;年龄不同,其生理特点、病理特点亦不同;体质强弱有别,对针刺的耐受也不同,选穴、手法均当有别;生活习惯、工作性质之差异,对疾病也有不同的影响,因此在治疗上也当有所区别,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疗效。
(2)因时制宜:即治病时应根据四季气候的不同特点,来制定适宜的治疗方法。如一般春、夏之时,病邪侵犯人体多在浅表,针刺宜浅;秋、冬季节,病邪伤人多在深部,针刺宜深。另外,对某些定时发作的疾病,治疗时间更为重要。如治疗疟疾时应在发病前2~3小时进行针刺;治疗痛经应在月经来潮前开始治疗。
(3)因地制宜:即治病时应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及生活习惯,制定适宜的治疗方法。如西北地区,地势高、气温低而且干燥,病多寒、燥,治多用温、润法。东南地区,地势低,气温高而且潮湿,病多湿、热,治多用清利法。
5.治病求本 任何一种疾病的发生,都有其原因,所以消除病因就成为治疗疾病的最基本的原则。治病求本,就是说治病首先要找到疾病的根本原因,然后治之(消除病因)方能取效。在运用治病求本这一基本原则时,还要根据疾病的主、次、缓、急分清标本,然后根据“缓则治其本”“急则治其标”或“标本同治”的不同方法,进行针对性的治疗。
缓则治其本,适用于病情较缓时,要抓住疾病的本质(病因)治疗以除病源。如阴虚所致的发热、咳嗽,阴虚为本,发热,咳嗽为标,治疗时采用滋阴法治其本的方法,待阴复后其发热、咳嗽则不治自愈。
急则治其标,适用于标病甚急,已给病人带来极大的痛苦,甚或危及生命,并直接影响到本病的治疗时。如慢性咳喘(本)病人,突患感冒高热(标),它不仅加重了原来的咳喘病情,而且影响了本病的治疗,此时必须先治其感冒(标),待感冒治愈后,再治其咳喘(本)。
由此可见急则治其标,只不过是对某些疾病在标症表现较急剧时的一个临时措施,但这也是求得治本病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
标本同治,适用于疾病的标本均急,都必须治疗时,如气虚病人又感外邪(旧病为本,新病为标),此时气虚不足以驱邪,单驱邪又会加重气虚,单扶正又碍祛邪,此时必须采取既扶正(治本)又祛邪(治标),标本同治的方法。但应该说明的是标本同治并不意味着不分主次的平均对待,而要根据疾病的具体情况有所侧重,或以扶正为主或以祛邪为主,这样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