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太尼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麻醉科手册》第79页(1464字)
【作用特点】
(一)芬太尼的化学结构与度冷丁相似,但作用原理不同,主要为干扰视丘下部对痛刺激的传导而产生镇痛作用,对大脑皮层的抑制则轻微。为此,在产生镇痛的同时,病人的意识仍保持清醒,是为与吗啡、度冷丁不同之处。大量(0.4毫克)应用时,也可使意识丧失,但为时短暂,约20分钟左右。
(二)镇痛作用较吗啡强80~100倍,较度冷丁强350~500倍。作用的产生极迅速。
(三)对呼吸中枢的抑制较显着,抑制程度与剂量大小有关。静注0.05~0.08毫克可不抑制呼吸;0.2~0.3毫克时可抑制呼吸15~30分钟;0.5~0.6毫克时可使呼吸停止5~15分钟。出现呼吸抑制时,一般为呼吸明显减慢而潮气量增大,呼吸交换量仍能维持。有时则表现呼吸抑制与皮层功能分离现象,即病人表现为“忘记呼吸”的征象,即当呼吸停止时,叮嘱病人呼吸,仍能出现自主呼吸,但不久又处于呼吸停止状态。
(四)对循环的影响较小,血压稳定,心电图良好。有兴奋迷走神经中枢而产生心率减慢、呕吐及出汗征象,并用阿托品及氟哌啶可防止。
(五)主要在肝脏分解破坏,10%保持原形从尿中排出。肝功不全病人,应酌情减量。
【适应症】
(一)与氟哌啶合用,施行神经安定镇痛麻醉,详见第九章第九节。
(二)伴有剧烈疼痛的门诊、急症病人。
(三)作为局麻、阻滞麻醉、针麻、中麻的辅助用药。
【禁忌症】 2岁以下小儿。重症肌无力。支气管哮喘。呼吸功能严重损害(如脑外伤昏迷、颅内肿瘤、颅内高压症)。孕妇、老年、危重病人。
【用法和用量】
(一)成人肌注0.1~0.2毫克/次,静注0.05~0.1毫克/次。在具备呼吸管理的条件下,剂量可增至0.3~0.6毫克/次。
(二)小儿肌注或静注均可按0.005毫克/公斤体重/次。需具备呼吸管理的条件。
(三)肌注后7~8分钟产生作用,持续约1~1.5小时。静注后1分钟产生作用,3~5分钟达到高峰,维持30~45分钟,需要时可重复使用。
【注意事项】
(一)在无呼吸管理的条件下,静注一次剂量以不超过0.1毫克为宜。
(二)禁忌作快速注射,否则可引起平滑肌痉挛而致支气管痉挛、呼吸阻力增大,并使肋间肌和膈肌处于强直状态。采用缓慢注药,并与氟哌啶及阿托品并用,可避免产生副作用。
(三)芬太尼与某些中枢抑制药如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巴比妥类药和全身麻药有协同作用,并加重其呼吸抑制,故联合应用时,芬太尼的剂量应减少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