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四川大学出版社《化学试剂技术管理应用手册》第183页(1903字)

易燃液体除具有一般液体所具有的共同特性外,还具有如下的一些特性:

(一)高度易燃性

1.闪点低:任何液体的燃烧总是先汽化,然后再与空气中的氧化合而发生燃烧。易燃液体的易燃程度通常用闪点来表示,闪点越低则表示该液体越易燃烧。易燃液体的闪点在45℃以下,所以在常温下遇明火即能使表面的蒸气闪燃。易燃液体的燃点也低,一般比闪点高1℃~5℃。当达到燃点温度时,燃烧不只局限于液体表面蒸气的闪燃,而是由液体源源不断供应可燃蒸气而持续燃烧。所以闪点越低,危害性越大。测定闪点的仪器称作闪点测定器,有闭杯式(Closed Cup或C.C)和开杯式(Open Cup,或O.C)两种。通常,低闪点(指闪点在常温以下)的易燃液体用闭杯式测定,高闪点的易燃液体用开杯式测定。一般是在闪点度数后面加括号说明是用闭杯式测定还是开怀式测定。例如,乙醇的闪点14℃(闭杯),乙醚的闪点-41℃(闭杯)。由于被测定液体的纯度和杂质的影响,以及测定仪器的不同,因此各国文献所记载的闪点有一定差异,但相差不大,不会影响对该液体的燃烧危险程度的评价。

2.挥发性较大:易燃液体容易挥发,故在液面附近的蒸气浓度较大,遇火易燃。由于蒸气比空气重,易沉积在低洼处不易散发,更增加了着火的危险性。同时,挥发出来的大量易燃性蒸气扩散到空气中,被吸入会使人窒息。

3.着火能量小:易燃液体的蒸气只要极小能量的火花就可以点燃(一般只需要0.2毫焦耳)。

(二)易爆性

易燃液体挥发出来的蒸气与空气混合浓度达到一定范围(爆炸极限)时,遇明火往往发生爆炸。爆炸极限一般是用该气体在混合物中的体积百分比来表示。爆炸极限又分爆炸下限(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最低浓度)和爆炸上限(能引起爆炸燃烧的最高浓度)。当可燃气体或蒸气在空气中的浓度小于爆炸下限时,由于可燃物数量不足,并因含有较多的空气,而空气的冷却作用能抑制燃烧的发生,不会爆炸;当浓度大于爆炸上限时,则空气量不足,燃烧同样不会发生,也不会爆炸;只有在上限和下限浓度范围内,遇到火种才能爆炸。凡是爆炸极限范围越大,爆炸下限越低的物质其危险性就越大。

(三)高度流动扩散性

易燃液体的粘度一般都很小,容易流淌,还因渗透、毛细管引力、浸润作用等,即使容器只有细微裂纹,易燃液体也会渗出于容器壁外,扩大其表面积源源不断的挥发,使空气中的蒸气浓度增高,增加了燃烧爆炸的危险性。

(四)受热膨胀性

易燃液体的热膨胀系数比水大得多,故受热膨胀量大,同时受热后蒸气压也随之升高,从而使容器内的压强增大,造成“鼓桶”甚至爆裂,因此易燃液体应避免热存放,灌装的容器内应留5%以上的空隙。

(五)忌氧化剂和酸

易燃液体与氧化剂及某些酸类接触,容易发生剧烈反应而引起燃烧爆炸。因此,易燃液体的运输和存放,都要远离氧化剂和酸。

(六)电阻率大容易积聚静电

部分易燃液体如苯、汽油等,电阻率都很大,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易积聚静电,发生静电放电而引起燃烧爆炸。

(七)毒性

大多数易燃液体有毒且许多易燃液体的蒸气毒性很大,吸入后能引起中毒。如苯、甲苯、丙烯腈等易燃液体。

(八)闪点高低的估计

绝大多数易燃液体是以氢元素为主组成的有机化合物,可根据其化学结构来估计闪点的高低和危险程度。

1.同系物中随着碳原子数的增加闪点也增高。如甲醇(11℃)<乙醇(12℃)<丁醇(35℃)。烷类、醚类也如此。

2.同系物中沸点增高闪点也增高。例如醇的同系物甲醇(沸点64.7℃,闪点为11℃;乙醇沸点78.3℃,闪点为12℃;正丙醇沸点97.1℃,闪点为15℃;丁醇沸点为117~118℃,闪点为35℃)。

3.同系物的分子结构中有一个或多个卤素原子时,能提高其稳定性和惰性,如一氯乙烷的闪点(-43℃)<1,2-二氯乙烷的闪点(13℃),三氯乙烷和四氯乙烷没有闪点,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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