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与血型鉴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东北大学出版社《临床医学检验手册》第138页(802字)

(1)输血须知

①凡需输血治疗者,由经治医师开医嘱,并填写《临时输血申请单》,向患者或家属说明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②一般输血或手术备血,均应在预定输血日的前二天,在无菌操作下采静脉血2~3ml,置清洁抗凝试管中混匀,贴上标签,注明病人姓名、病室床号及住院号或门诊号,连同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进行血型鉴定及交叉配血试验。

③采集血标本时应核对病人姓名与输血申请单是否相符。

④血液离开血库时,应在半小时之内输出,遇特殊情况时也不可退回。

⑤输血时严格查对输血报告单及血袋上的各项内容,无误时,按密闭式静脉输液法在4h内输完。

⑥操作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再次认真核对,确实无误后,按无菌操作程序输血。

⑦调节输血速度,观察输出反应。

⑧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对将输血记录单(交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留一天,以备必要时复查。

⑨血液即将输完时,再输少量生理盐水,使输血袋和胶管内的血液全部输入。

⑩血库凭输血申请单发血,取血必须由医护人员来取,否则拒绝发血。

(2)血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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