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136页(245字)

子女对父母的义务,主要包括未成年时接受父母合理管教和成年后赡养父母的义务。前一项内容在实质上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相一致。后一项赡养父母的规定,则是基于华人社会习惯。对于与父母同住,履行赡养扶助义务的子女,法律给予鼓励,如税收法律中规定的某些优惠措施。不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应该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和自己的经济能力,给予一定的赡养费用。如果不履行该项义务,可以经利害关系人申请而强制执行。如果成年子女对父母遗弃、虐待的,将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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