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礼男性罪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669页(383字)

任何人,具有非礼男性的行为,就构成非礼男性罪。非礼男性罪规定在香港《刑事罪条例》中,被告经公诉程序定罪,可被判10年监禁。

控方必须证明:

(1)被告做出侵犯行为;

(2)该侵犯行为是猥亵的。

法律没有规定,侵犯身体哪一部分才算“猥亵”,因此,只要企图获得触摸男性的满足感,无论摸手、背或身体的任何部分,都是“猥亵”。

法律承认的辩护理由是,受害人同意的非礼不算犯罪,但不包括13岁男童的同意。如果法庭认为侵犯行为没有色情成分,不算“猥亵”,可将非礼男性罪改判为普通侵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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