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力量”倡导的环保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复旦大学出版社《香港法律实用全书》第825页(529字)

香港的民间环保主义活动,已逐步由狭义向广义发展,即从单纯倡导清洁市容、建立环保机构等活动,向针对本地政治经济和大众意识形态的层面发展。1988年2月,香港的各行各业人士代表,计30余人,成立了“绿色力量”组织。“绿色力量”发言人宣称,绿色哲学是近年来在全球兴起的新思潮,包含环境保护以及促进社会与大自然和谐合作的思想,目的是在工业极度发达的后现代社会中,保留和发展现代化而尽力不损害地球环境,以便让人类能够世代生存下去。

“绿色力量”的活动主要是作调查研究、发表评论和作舆论宣传。该组织成立后曾制作了一份绿名单(《1988年香港区议会候选人绿色评价报告》),按“绿色”原则和标准,给每个候选人对选民声明中的绿色意识和主张作出评估。绿色意识和主张包括:改善居住环境、减少噪音滋扰、美化区内环境、拆除焚化炉、监察垃圾站卫生、关注私家路治安、多种花草树木、安置露宿者、改善工友工作环境等。

“绿色力量”兴起的环保主义宣传及活动,对于增强市民的环保意识,影响政府对环保的重视和投入,建立“绿色文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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