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权组织形式与国家性质有什么关系?
书籍:法律知识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36页(415字)
政权组织形式,即基本政治制度,也就是政体。政体和国体是相适应的,国家的阶级本质是内容,政权组织是表现形式。有什么样性质的国家,就有什么样性质的政权组织形式,尽管政权的组织形式有多种多样,但他们都是为实现一定的阶级专政服务的。另一方面,政权组织形式也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任何国家的统治阶级在取得政权以后,为了实现自己的统治,都必须采取与其阶级专政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否则它的专政将无法实现。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下能代表国家。
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为了体现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选择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政权组织形式,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政权组织形式要能体现国家的性质,而国家性质又通过政权组织形式表现出来。二者是紧密联系,缺一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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