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有价证券?
书籍:法律知识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141页(572字)
有价证券也是金融流通中的一种形式,是物的一种,它实际上是法定并证明某种财产权利的文书,该项财产权利的实现必须提供有价证券,因此,权利与证券之间存在着不可分离的关系,但有价证券又与一般的债权证明文书(如委托书、借据)不同,证明书用来证明某人的某种权利是否存在,它本身还不具有有价证券的性质。
有价证券分为记名式和不记名式两种。记名证券上写明权利享有者的姓名、字号,在参与民事法律关系活动中所使用的记名的支票、汇票、本票、股票等等,都是一种有价证券。它可以减少货币在市场上流通,商家做买卖使用有价证券中的支票、汇票、本票就行了,需要使用现金者可到银行凭券兑现。各国都通行这种金融流通的交换方式,我国解放前有这些形式,今后随着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也将实行有价证券的形式进入流通和民事活动领域。
另一种不记名式的有价证券,在证券上没有具体说明权利享有人,谁持有该证券,谁就是权利享有者,就是该财产的所有人。如我国所发行的公债券、国库券等都是这种形式。
有价证券的转让,应按我国的法令、条例规定来进行;不准进入流通领域的,人人都应遵守,否则,便是违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