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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经济合同的履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346页(497字)

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双方必须重合同、守信用,严格地、全面地履行经济合同。所谓经济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完成了承担义务的行为。

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大量的经济合同都是依据国家计划签订的,当事人双方订立经济合同是为了落实和完成国家计划任务,不履行合同将影响到国家计划的实现。当事人双方应当本着对国家计划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协作,共同努力,促使经济合同得以实际、全面的履行。

就当事人任何一方来说,完成了自己的全部义务,叫全部履行;只完成一部分义务,叫部分履行;不能完成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叫不履行。对于每份经济合同来说,它的全部履行应当看作是当事人双方都完成了各自承担的所有义务。

在经济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如果遇到困难,确实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及时向对方说明情况,以避免或减轻对另一方可能造成的损失。但是,不能免除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经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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