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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失职、渎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362页(444字)

违反经济合同的责任除了违约责任外,还有个人责任,就是直接责任者个人由于失职、渎职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损失,依法要负的经济、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所谓失职,通常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例如官僚主义、不负责任等。

所谓渎职,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侵害国家机关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

我国经济合同法规定,对由于失职、渎职或其他违法行为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损失的直接责任者个人,应追究经济、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有利于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和承办人员的责任心,以利于更有效地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我国经济合同法在这一规定中所称的直接责任者个人,既包括社会主义组织的法人代表和承办人,也包括上级领导机关和业务主管机关的直接责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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