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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可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374页(457字)

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就是说,虽然调解是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一种普遍方式,仲裁是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重要方法,但是,调解和仲裁并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不申请调解或仲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用诉讼方法解决经济合同纠纷。

起诉要采取书面形式,即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人民法院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的程序进行审理。虽然经济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不必非经调解才可起诉,但是人民法院在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时却必须遵循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坚持着重调解的方针,进行司法调解。这种调解与合同管理机关的调解是有区别的。人民法院只有在调解不成时才进行判决。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上诉后作出的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立即生效交付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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