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假药?什么是劣药?
书籍:法律知识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南京大学出版社《法律知识手册》第398页(467字)
所谓假药,有两类情况:一类是药品所含成份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另一类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亦按假药处理:(1)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3)变质不能药用的。(4)被污染不能药用的。
所谓劣药,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即为劣药:(1)药品成份的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2)超过有效期的。(3)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假药、劣药都不能有效地防病治病。有些假药、劣药,患者服后不但不能医治疾病,而且还会出现严重的毒副反应,有的甚至会丧失生命。因此,为了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治安秩序,我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假药和劣药,并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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