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118页(1108字)
【生卒】:1632-1677
【介绍】:
17世纪荷兰唯物主义唯理派哲学家。出生于阿姆斯特丹的一个犹太商人家庭。小时进入犹太教培养拉比的学校学习,以后又上了法国古典语学者安顿办的学校,在这里既接触到了笛卡尔的着作,又受到安顿的自由主义思想影响,逐步与正统神学发生分岐,对神、天使及灵魂不死表示怀疑。犹太人公会始而试图用收买办法让他放弃自己的观点,继而又用暗杀、革除教籍办法迫害他。斯宾诺莎只得搬离阿姆斯特丹靠磨光学镜片为生。他在清贫中坚持哲学研究,建立了包括实体属性样式的学说、唯理论的认识论、无神论、政治伦理思想在内的完整的哲学体系。
斯宾诺莎称实体为“存在于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实体是自因的、是唯一的、是绝对的、无限的。作为实体的自然不是五光十色的感性自然界,而是不变的,不可分的人的理智的对象,他把这种自然又称之为神。所以,在他那里,上帝、实体、自然是同一客观存在的不同名称。他否认有超自然的人格神,坚持从自然本身说明自然。所以他是具有无神论思想的泛神论哲学家。他称属性为构成实体的本质的东西。实体有无限多的属性,但人们只知道思维和广延两个属性,它们在实体之内是对立的,一个属性不能产生另一个属性。他称样式为实体的特殊状态,也就是指各种具体事物。样式或由实体的属性的绝对本性直接派生出来的,或由实体通过无限样式派生出来的。他的实体属性样式学说,既坚持了唯物主义,又包含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因此他被视为17世纪辩证法的杰出代表。在认识论上他属于唯理派,他给认识规定的任务和目的是取得符合对象的真观念,达到使心灵与整个自然联系起来的统一认识。他把知识分为由感官和记号得来的意见或想象;由推理得来的理性知识以及“纯粹从一件事物的本质来考察一件事物”的直观的知识等三类。他称第一类知识为错误原因,第二、三类知识则必然是真的。他把真理自身的清楚明白看成真理标准,把符合它的对象看成外在标准。因此,一般把他看作唯物的唯理派代表。
在政治上他是民主政体的拥护者,把自由看作比任何东西都珍贵。伦理思想在他的哲学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他从人是自然的一部分出发,认为人的自然本质决定人的本性及自我保存,追求个人利益是最高的自然权利,是人性的普遍规律和道德的唯一基础。理性使人关心他人和人类利益达到个人与社会幸福的一致,他的哲学用想对法国及德国古典哲学都有广泛影响。他的着作有《简论神、人和人的幸福》、《理智改进论》、《笛卡尔哲学原理》、《伦理学》、《神学政治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