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克斯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116页(699字)

【生卒】:1625-1669

【介绍】:

笛卡尔派的荷兰哲学家,青年时在卢汶大学研究哲学和神学,受笛卡尔哲学的影响,曾任卢汶大学哲学教授,因批判经院哲学而被剥夺了教授职务。由于提出偶因论和否定特殊事物是实体而在哲学史上成为知名人物。他在考察心灵的不同状态之后得出一条原则:一个人不会做不知道如何做的事情,心灵不能创造身体内部的运动,更不能创造我身体外面的运动,因为我不知道心灵是如何做到这些的。同样,外物也不能作用于心灵,身体是外物的作用不能超越的界限。外部事物司以通过视觉在大脑中形成印象,但这样印象作为一种物质的东西不可能进入心灵之中。因此,能产生身体与心灵运动的原因只有上帝的意志。上帝既借助于物质的运动在心灵中产生精神现象,又借助精神使身体产生运动,精神与身体不是相互活动的原因,这如同一个婴儿想要摇篮动时,摇篮往往不是由于他想它动就动,而是因为照看他的母亲或保姆想它动才动的。但上帝不是每时每刻干预人的生活和自然事物,而是一次地确定有关的秩序,犹如两架校得很准的钟一致报时一样,它们被造得始终保持一致。他试图克服笛卡尔把心灵和身体都视为实体所造成的困难。他把物体本身与作为物体的样式的特殊物体加以区分,认为物体本身是无限的和不可分割的,特殊物体则是物体本身的限制。个别心灵本身不是实体,而是无限的思维实体的样式。他的这一思想成为从笛卡尔到斯宾诺莎的中间环节。在认识上,他认为人们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人只能认识他自己,只有上帝能够认识事物的本质。他的主要着作有《伦理学》、《真正的物理学》、《逻辑学》、《论辩取胜的方法》、《形而上学》等。

上一篇:偶因论 下一篇: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