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平行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121页(492字)

即心物平行论或心理、生理平行论,是关于身体与精神关系的一种哲学学说。它主张精神现象和身体现象发生在相互分离而又平行的两个系列之中。法国哲学家笛卡尔站在二元论立场上认为物质、身体是广延的实体,精神、心灵是非广延的实体,二者性质不同,谁也不决定谁,但它们又在人体内通过大脑两半球之间的松果腺发生交互感应。格林克斯、勒伯朗士认为心灵与身体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实体,不能相互作用,相互制约,两者虽然有相应平行活动,仅是一种“偶因”、“巧合”,安排这种巧合的是上帝。斯宾诺莎认为实体是唯一的,心灵与身体是同一个实体两个不同属性。身体发生某种物理状态和变化,眉舒眼开,心灵也同时发生相应状态和变化,心情愉快。就是说观念的次序和联系与事物的次序和联系是相同的,但前者不是后者的原因,反之亦然。身体不能使心灵思想,心灵也不能使身体动静,表现出身心平行论的因素。莱布尼茨认为灵魂与肉体就象上帝造的两架十分精致的钟表一样,它们按自身规律而又与对方相一致运行着,但这种一致不是由二者的相互作用,也不是上帝随时调整的,而是来自前定的和谐,成为典型的心身平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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