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证哲学教程》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191页(816字)
法国哲学家、实证主义创始人孔德的主要着作。该书是孔德在1826、1829年举办的“实证哲学讲座”的讲演稿的基础上整理成书的。全书共6卷,1830年出版第1卷,至1842年,出齐6卷。
第1卷的第一讲和第二讲可谓全书的序论,主要论述实证哲学性质、体系及其安排原则。作者首先考察了人类智力发展的历史,声称自己“发现了一条伟大的根本规律”,即每一个知识部门都先后经过三个不同的理论阶段:神学阶段、形而上学阶段、科学或实证阶段。根据上述规律,作者指出:“实证哲学的基本性质,就是把一切现象看成服从一些不变的自然规律;精确地发现这些规律,并把它们的数目压缩到最低限度,乃是我们一切努力的目标,因为我们认为,探索那些所谓始因或目的因,对于我们来说,乃是绝对办不到的,也是毫无意义的。”作为对上述规律的必不可少的补充,作者还根据各门科学进入实证阶段的先后次序对这些学科作了如下分类和排列,即数学、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社会学。
该书的前3卷主要考察了自然科学的各个学科。第4卷阐述了社会学的基本理论和观点。作者认为,从他开始,人的历史才第一次系统地被当作一个整体来考察,才被发现象其它领域的现象一样服从不变的规律。第5、6卷的内容包括历史哲学、伦理学、政治学以及美学等。孔德认为,实证原则和实证方法是一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指导原则和根本方法,并据此对各门具体科学分别进行了考察,论述了各门科学的性质、对象、基本理论及其历史发展。他认为,实证哲学不是各门科学之外的东西,而是各门科学的协调、综合和概括,是研究各门具体科学之间联系的总的科学。
《实证哲学教程》是一部包罗万象的百科全书式的哲学体系。该书的出版标志着孔德实证主义哲学体系的正式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