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素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221页(633字)

奥地利哲学家赫创立的一种哲学理论。马赫认为,要想把各种科学集合而成为一个整体,就必须得寻找一种在所有科学领域内都能坚持的概念。马赫找到了“要素”这一概念。他认为,要素是构成整个世界的最简单的事实和现象,科学的唯一任务就是研究一切科学领域内同类要素的结合、联系和相互依存关系。所谓要素,就是感觉。马赫说:“世界的真正要素不是物(物体),而是颜色、声音、压力、空间、时间、(即我们通常称为感觉的那些东西)。”“通常人们把这些要素叫做感觉。但是,因为这个名词已经有一种片面的学说的意味,所以,我们宁可象我们已经做过的那样,只谈要素”。马赫认为,要素不是物质的,也不是精神的,而是中立的。它们以各种不同的方式互相结合,构成了“物体”和“自我”或物质和精神这些实体概念。马赫把要素构成的复合体分为三类:(1)由颜色、声音、压力这类物理要素构成的复合体叫物体;(2)由神经系统、视网膜等生理要素构成的复合体叫身体;(3)由意志、情感、记忆等心理要素构成的复合体叫自我。他认为,构成这些复合体的基本成分,即要素是相同的,只是它们联结的方式不同罢了。明确了这一点,“自我与世界,感觉(现象)与物体的对立就消失了”。马赫认为,确立了这种以中立的要素为基础的“统一的、一元的宇宙结构”,就可以克服心物对立的“二元论”,排除形而上学,实现科学的统一。其实,由于马赫把物看作是要素或感觉的复合,因此他的要素论仍然是一种主观唯心主义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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