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队经理制度
书籍:世界史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人民出版社《世界史手册》第472页(212字)
普鲁士实行的一种以连队为基本单位的训练和给养的军事建制。盛行于18世纪。规定每一连队每年从国库领取一定数额的款项,作为连队的给养、服装、薪饷以及招募新兵的费用。剩余的款子归连长所有。连长因之成为“领导武装组织的经理”,他们以最贱的价钱购入士兵所需的生活用品和服装,扩大自己的额外收入;并在每年3个月的演习时期使连队满额外,其他时间就打发大部分士兵到容克庄园或手工工场去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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