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280页(573字)

现代西方的一种哲学思潮。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狭义现象学指现代西方哲学的一个重要流派,创始人是德国哲学家胡塞尔;广义现象学是指这种哲学思潮,即除胡塞尔的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现代西方各人文科学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由胡塞尔于20世纪初创立的现象学哲学,以后又流行于比利时、英国和美国。其他代表人物有德国的舍勒,法国的梅洛一庞蒂、利科,美国的法伯、肯恩斯等。

现象学主张哲学以“纯粹意识”为对象,一般科学都以现实的事物为对象,因此,一般科学只能得到个别的、具体的认识,而哲学应当以本质观念为对象,达到绝对的、永恒的认识。所谓“纯粹意识”乃是对世界作了“现象学简化”和“先验的简化”的结果,是抽去了客观的时间和空间,清除了经验成分的意识,即纯粹主观的先验的意识,它只能为直觉所把握。因此,胡塞尔等人主张“通过现象学还原”的途径,把现实事物的客观实在性全部抛弃。他们还主张在纯粹意识中找到一个深藏的“我”,即先验的“自我本位”,这是现象学理论的立足点和基础。现象学是以先验的自我为基础,并强调先验的直觉的唯心主义哲学,也是一个反理性主义的哲学派别。它对以后德国的海德格尔、法国的萨特等存在主义者有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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