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还原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282页(375字)

现象学哲学的重要概念。有广狭二义:广义的现象学还原包括本质还原,即排除意识事实,还原到意识本质的变更法。狭义的现象学还原仅指先验现象的还原。先验现象的还原是一种现象达到“纯粹意识”的方法。胡塞尔认为,现象学只处理意识中的绝对材料,不研究“存在”。人以“自然的态度”看待经验时,有着对客观存在的信念。所以,现象学的第一步必须把感觉经验转变为“纯粹意识”。胡塞尔借用古希腊怀疑哲学的术语,把现象学还原又称为“悬置”,即中止关于存在的判断使其失去作用。胡塞尔还从数学中引入“括号法”,即用括号把存在问题圈起来,存而不论。胡塞尔认为,现象学还原是一个立场的完全转变,其重要程度可与宗教上的皈依相比。在胡塞尔那里,先验现象学还原的方法,不仅是现象学所具有的唯一特有的方法,而且也是先验现象学研究得以可能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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