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和逻辑句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349页(827字)

着名的逻辑实证主义者卡尔纳普的代表作,1935年在伦敦出版。这本书是作者1934年10月在伦敦大学所作的三次讲演的汇编,其目的在于说明维也纳学派哲学思维方法的主要特征。

全书分为三章。第一章的标题是“拒斥形而上学”。作者把传统哲学分为三类:形而上学、心理学、逻辑学。他认为,心理学属于科学的领域;形而上学属于艺术领域,因为它“象抒情一样,只有表达作用,而没有表述作用。”于是哲学就只是科学的逻辑,“哲学的唯一任务就是逻辑分析。”逻辑分析的作用是分析所有的知识,以求弄清每一个论断的意义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于一个已知命题,逻辑分析的一个主要任务就在于找出证实那个给定命题的方法。”为此,作者提出并考察了直接证实和间接证实两种证实方法,并以此断定形而上学的命题是无意义的。但是,作者不同意维特根斯坦关于逻辑分析命题本身是无意义的观点。在题为“语言的逻辑句法”的第二章里,作者指出:“所谓语言的逻辑句法,应被理解为关于这种语言的‘形式的’理论。”关于语言形式的研究并不涉及语言的内容,而仅仅涉及语言的形式。因此,对语言的句法分析是一种纯粹形式的分析。其中首要的是区分说话的“实质方式和形式方式。”作者把假对象句子称为说话的实质方式的句子,而把句法句子指定为说话的形式方式的句子。在题为“作为哲学方法的句法”的第三章里,作者指出,逻辑分析的句子是句法句子,哲学因此也就是句法方法的应用。他认为,通过把实质的说话方式翻译成形式的说话方式,不仅可以解决形而上学的争论,而且可以使逻辑分析摆脱一切语言以外的对象问题。总之,哲学的任务就是对科学语言进行逻辑分析,逻辑分析的方法就是对科学语言系统进行句法分析,这就是逻辑实证主义的哲学方法。

卡尔纳普的这本着作篇幅不长,但却较为全面而又简明的阐述了逻辑实证主义的基本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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