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里斯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362页(606字)

【生卒】:1901-

【介绍】:

美国哲学家、逻辑学家,指号学的创始人和主要代表。1901年生于美国科罗拉州丹佛市。曾就读于威斯康星大学和西北大学,1922年毕业。1925年获芝加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1931-1958年,任教于芝加哥大学。1958年起,任佛罗里达大学研究教授。莫里斯是逻辑实用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他认为,实用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是传统的经验主义气质在当代的不同表现形式,但由于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可以互相补充。而他所提出的“科学的经验主义”哲学则是逻辑实证主义、传统的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的真知灼见相统一的产物。他曾积极参与逻辑实证主义所倡导的“科学统一运动”,并创建了系统的“指号学”(又译“符号学”)理论作为统一科学的基础。莫里斯把指号学的内容分为三类:(1)语形学,研究指号与指号之间的形式关系;(2)语义学,研究指号与其所指对象的关系;(3)语用学,研究指号和它的解释者之间的关系。他认为,指号学就是关于这三个分支及其相互关系的科学。莫里斯还提出了一套关于价值的一般理论。他的价值学把出现“偏爱行为”的“价值情境”作为其研究的对象。60年代,他又尝试把指号学和价值学结合起来加以研究。莫里斯的主要着作有:《关于心灵的六种理论》、《逻辑实证主义、实用主义和科学的经验主义》、《指号理论的基础》、《指号、语言和行为》、《意谓和意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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