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证伪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南京大学出版社《简明西方哲学手册》第382页(558字)

波普科学哲学的概念。指一个理论可证伪的程度。它是检验理论是否进步的标准之一。波普认为,任何科学理论都是可以证伪的,因而都具有“可证伪性”,但每一个理论可证伪性的程度,即“可证伪度”是不一样的。容易被证伪的理论,其可证伪度就高,不容易被证伪的理论,其可证伪度就低。从逻辑上说,可证伪度越高的理论就越进步,因为它提供的信息量大,精确高度。如断言“所有天体的运行轨道是环状的”理论与断言“所有行星的运行轨道是环状的”理论相比,前者的普遍性和提供的信息量显然高于后者,而前者的可证伪度也高于后者。所以从逻辑上看,前者比后者要进步。再如,断言“所有行星的运行轨道是环状的”理论与断言“所有行星的运行轨道是椭圆的”理论相比,显然后者比前者更精确,而且可证伪度也更高。可见,理论的可证伪度的高低与理论所表述的经验内容的普遍性和精确性是成正比的。波普认为,可证伪度只是理论上的标准,它只能判定一个理论具有“潜在的进步性”。至于一个理论是否具有“实在的进步性”,还要看它能否接受经验的检验,即能否得到事实的“确证”。他指出“确证”不同于“证实”,它仅仅表示一个理论暂时经受了经验的检验,并证明了该理论具有一定的确实性。理论的“可证伪度”和事实的“确证”是鉴别理论进步性的两个重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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