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禁毒教育的主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东方出版中心《实用禁毒知识手册》第91页(774字)
全民禁毒教育的主体可分为纵向主体和横向主体。
所谓纵向教育主体,是指在国家禁毒专门机构的统一领导及与教育、卫生、民政、司法等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下,领导各自下属各级职能部门,在各自的权限职责范围之内,分别承担禁毒教育责任的所有各级单位及个人。
所谓横向教育的主体,是指政府基层禁毒专门工作机构、同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街道级社区、一般企事业单位、学校及家庭等。
在开展全民禁毒教育过程中,作为纵向或横向禁毒教育的主体分别负有责无旁贷的责任,具有各自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其中,禁毒专门工作机构在禁毒教育工作中所起的领导、协调、督促的核心作用是不言而喻的。各企事业单位在通过禁毒教育“管好自己的人”上所起的方面军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社区作为社会的缩影,由同级党委、政府部门出面统抓统筹,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守一方净土”的禁毒教育,既责任重大,又大有可为。学校作为全民禁毒教育计划的重点实施单位,对中小学生及早进行毒品教育预防,具有未雨绸缪的治本之效,应将预防毒品教育的内容写进教材、进入课堂、进入学生的头脑。家庭作为禁毒防毒教育的微观工作点,家长的言传身教对于子女具有极其重要的影响。吸毒青少年的家庭背景多有问题,如父母亲离异、家教不当、父母行为不端等,家庭禁毒教育能否收到实效,首先要求家长自己不吸毒,其次要努力营造民主、宽松、向上、健康的家庭气氛,使子女觉得家庭具有向心力;再次,一旦发现孩子有吸毒等不良倾向,要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查明原因、断绝毒源、送子戒毒。当然,在一定情况下,子女也可以理直气壮地向有吸毒行为的家长提出劝告,甚至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