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精钠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食品添加剂手册》第271页(1851字)
别名 水溶性糖精
编码 GB 19.001;INS 954
化学结构
C7H4O3NSNa·2H2O
相对分子质量 241.20
性状 无色结晶或稍带白色的结晶性粉末,无臭或微有香气,味浓甜带苦,在空气中缓慢风化,失去约一半结晶水而成为白色粉末。甜度为蔗糖的200~500倍,一般为300倍,甜味阈值约为0.00048%。易溶于水,其溶解度为:99.8%(20℃)、186.8%(50℃)、253.5%(75℃)、328.3%(95℃)。略溶于乙醇,在25℃、92.5%乙醇中的溶解度为2.6%。水溶液呈微碱性。其在水溶液中的热稳定性优于糖精,于100℃加热2h无变化。将水溶液长时间放置,甜味慢慢降低。
制法 用甲苯与氯磺酸反应,经氨化、氧化和加热环化得糖精,再与NaOH反应得糖精钠。
质量标准
鉴别方法
(1)取本品约20mg,加间苯二酚约40mg,混合后加硫酸10滴,用微火加热至呈深绿色,放凉,加10mL水和10mL氢氧化钠溶液(1+25),溶液发出绿色荧光。
(2)将铂丝用盐酸湿润后,沾取本品试样,在无色火焰中燃烧,火焰呈鲜黄色。
(3)取本品约0.3g,加水5mL溶解,再加稀盐酸1mL(1+3),即析出结晶,过滤,结晶用水洗净,于105℃干燥2h,测其熔点应为226~230℃。
毒理学依据
1.LD50 小鼠口服17.5g/kg(bw)。
兔口服4g/kg(bw)。
2.NOEL 小鼠口服500mg/kg(bw)。
3.ADI 0~5mg/kg(bw)(FAO/WHO,1994)。
糖精自1879年应用以来一直广泛使用并认为安全性高。但本世纪70年代初发现其对鼠有致癌性问题后,美国即将其从GRAS名单中删除,并宣布禁用而后又延期禁用。1977年JECFA将其以前制订的无条件ADI0~5mg/kg(bw)改为暂定ADI为0~2.5mg/kg(bw),并取消有条件ADI0~15mg/kg(bw)。1984年JECFA再评价时,认为本品无诱变作用,仍需继续对其毒理问题进行研究并维持其暂定ADI。直到1993年再次对其进行评价时,认为对人类无生理危害,并制定ADI为0~5mg/kg(bw)。
4.代谢 本品不参与体内代谢,人摄入0.5h后,即可在尿中出现,16~24h后,可全部排出体外,其化学结构无变化。
使用
1.使用注意事项 婴幼儿食品中不得使用。
2.使用范围及使用量
(1)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2760-1996)规定:可用于饮料、酱菜类、复合调味料、蜜饯、配制酒、雪糕、冰淇淋、冰棍、糕点、饼干和面包,最大用量为0.15g/kg;以糖精计。高糖果汁(味)型饮料按稀释倍数的80%加入;瓜子,最大用量为1.2g/kg;话梅、陈皮类为5.0g/kg,可与规定的其它甜味剂混合使用。
(2)FEMA规定:最高参考用量(软饮料,72mg/kg;冷饮,150mg/kg;糖果,2100~2600mg/kg;焙烤食品,12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