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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牵引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中南大学出版社《临床医嘱手册》第220页(328字)

说明:(1)骨牵引的类型:下肢有股骨髁上牵引、胫骨结节牵引、跟骨牵引。应注明牵引类型。

(2)抗生素及止血药物的使用应根据不同骨折类型而决定,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一般使用5~6天。

(3)骨牵引适应于闭合性和开放性骨折,部分骨折情况为术前进行牵引,以利于手术复位。

(4)出院医嘱在病人出院时记载在住院病历的出院记录、病人的门诊病历及诊断证明书上,包括内容有:持续牵引时间(一般为2~3个月);拔除牵引后适当限制患肢运动;每2个月复查一次X线片;患肢在4个月内免负重;3~4个月后拄双拐不负重行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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