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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磷农药中毒

出处:按学科分类—农业科学 中国农业出版社《门诊兽医手册》第203页(1347字)

(一)诊断要点

1.轻度中毒以毒蕈碱样(M-胆碱能神经过度兴奋)症状为主。表现精神沉郁,略显不安,食欲减退,流涎,心率较慢,肠音亢进,排稀软粪便。

2.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加重外,主要出现烟碱样(N-胆碱能神经过度兴奋)症状。表现骨骼肌兴奋,发生肌纤震颤,严重的全身抽搐,痉挛,继而发展为麻痹。最后呼吸肌麻痹,窒息死亡。

3.重度中毒通常以中枢神经中毒症状为主要特征。病畜全身战栗,经短时间兴奋后,倒地昏睡,瞳孔缩小呈线状,全身肌肉痉挛,大、小便失禁。心跳急速,呼吸高度困难,结膜发绀,末梢厥冷。反刍兽瘤胃弛缓,臌气。

4.胃内容物有大蒜气味,胃黏膜充血、出血,肠系膜淋巴结出血,肠管多处于收缩状态。气管、支气管腔中有泡沫状液体,肺瘀血或水肿。肝、肾、脑有瘀血现象。

(二)防治

1.经口服引起中毒,用2%~3%碳酸氢钠(对敌百虫禁用)或0.2%~0.5%高锰酸钾(对1605禁用)溶液洗胃,越早、越快越好。经皮肤引起中毒的,可用5%碱水,或5%石灰水,或肥皂水洗刷皮肤(勿用热水)。

2.投服盐类泻剂,禁用油类泻剂。

3.特效解毒剂。生理对抗剂可用阿托品,50mg,20mg,皮下注射;胆碱能复活剂主要有解磷啶(PAM)、氯磷啶(PAM—CL)及双复磷(DMO4)等。解磷啶按每千克体重20~50mg,加适量葡萄糖液或生理盐水静注(不宜皮下或肌注),氯磷啶剂量同解磷啶,可静脉、皮下或肌注,双复磷按每千克体重40~60mg,可静脉、皮下或肌注。双复磷对各种有机磷农药中毒均有较好的解毒效果,解磷啶与氯磷啶对敌敌畏、敌百虫、乐果及马拉硫磷中毒的解毒作用较差。阿托品和解磷啶两药合并效果最佳。家禽皮下注射阿托品,0.2~0.5ml/只,隔30min后,再注射0.5ml,氯磷啶0.2~0.5ml/只。

4.对症治疗。当病畜烦躁不安、兴奋、痉挛抽搐时,可用巴比妥类等,忌用吗啡和氯丙嗪;当病畜出汗或严重腹泻时,要补糖输液,但有肺水肿时,不能大量补液,可注射高糖或山梨醇或甘露醇等。为维护心脏功能可注射安钠咖等。

5.犬中毒时,用阿托品每千克体重0.2~0.5mg,其中1/2量静注,另外1/2量皮下或肌注,可采取多次注射,直到病犬不再流涎,瞳孔散大不再缩小,病情逐渐好转,不再恶化为止。当病犬缺氧严重,呼吸困难时,暂不宜先用阿托品,应先用10%葡萄糖液10倍稀释3%双氧水,按每千克体重0.2~0.5ml静注,等症状缓解后,再注射阿托品,当呈现严重神经症状和肌肉震颤时,使用解磷啶,按每千克体重20mg静注,或用氯磷啶肌注,必要时12h重复一次,直至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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