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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业务收支怎样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104页(544字)

其他业务收支的核算应设置“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支出”二个帐户。发生其他业务收入时,记入“其他业务收入”帐户的货方,结转其他业务成本及有关费用时,记入“其他业务支出”帐户的借方。期末,将这两个帐户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帐户。在这两个帐户下都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如“材料销售”、“技术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业务”等设置明细帐。现举例说明如下:

长江钢铁厂运输队承揽对外运输业务,7月份运输收入总额90,000元,固定资产应计提折旧20,000元,应付工资15,000元,应付福利费2,100元,消耗油料及修理用材料10,000元。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90,000元),贷记“其他业务收入”(90,000元);月末计提折旧结转费用时借记“其他业务支出”(47100元),贷记“累计折旧”(20,000元)、“应付工资”(15,000元)、“应付福利费”(2,100元)、“原材料”(10,000元);月末按3%计提营业税,并按营业税的2%计提教育附加:借记“其他业务支出”(2,754元),贷记“应交税金”(2,700元)、“其他应交款”(5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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