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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怎样核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104页(533字)

增值税是指企业生产的产品,按该企业新增加的那部分价值交纳的商品流转税。设该税的目的是为了避免重复收税和鼓励企业搞专业化协作。增值税的计算一般采用“扣税法”,即:应纳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税率—扣除税额。当按产品销售收入计算的应交税金小于扣除税额时,就产生了待扣税金的问题。所以,增值税的核算要设置“待扣税金”帐户。现举例说明如下:

某企业6月实现销售收入200,000元,产品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购入材料250,000元,产品税率也是5%,该企业交纳增值税,6月份应交税金为—2,500元(200,000×5%—250,000×5%)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交税金”,贷记“待扣税金”帐户,金额为2,500元。

该企业7月份实现销售收入300,000元,当月购入材料100,000元,税率不变,7月份应交税金为10,000元(300,000×5%—100,000×5%)。本月要扣抵待扣税金2,500元。会计分录为:借记“产品销售税金”(7,500元),“待扣税金”(2,500元),贷记“应交税金”(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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