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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货出售单独计价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核算有什么不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122页(228字)

随货出售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时,由于包装物价格与商品价格不可分离,故统一作为“商品销售收入”入帐。转出的包装物价值,则作为经营费用处理,即借记“经营费用”科目,贷记“包装物”科目。而当包装物随货出售单独计价时,则一方面要反映收到的包装物价款,作为“其它业务收入”处理,即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它业务收入”科目;另一方面要反映出售包装物的成本,作为其它业务支出,即借记“其它业务支出”,贷记“包装物”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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