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企业原编写的经营情况表和现要编写的损益表有哪些主要区别?
书籍:会计师实用全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122页(428字)
商业企业原编写的经营情况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经营情况和财务成果的报表,相当于利润表。新颁《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要编写反映其在月份,年度内利润(亏损)总额实际情况的损益表。两者本质上无多大区别,但在项目构成上却存在着以下不同点:(1)损益表上要填列“销售折扣与折让”项目,作为“商品销售收入”的抵减项目,以反映销售收入的净额。(2)损益表上将商品流通费分为经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三类。其中,经营费用作为销售毛利的抵减项目,而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作为主营和其它业务利润的扣减项目。原制度规定,商品流通费均在计算商品销售利润时作为毛利的扣减项目反映。(3)损益表上要填列“投资收益”项目,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净收益,其中包括分得的投资利润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认购的股票应得的的股利以及再收回投资时发生的收益等。(4)损益表上不再象原经营情况表上要反映商品纯销售额这一统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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