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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实施后存入的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逾期支取,利率调整时如何计息?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143页(230字)

《条例》实施后存入的定期存款,(1)提前支取时,若为全部支取,则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若为部分提前支取,其支取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其余未取部分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2)逾期支取时,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利率计息;(3)利率调整时,按写在存单上的利率计付约定存期的利息,不受存期内利率调整的影响(即不实行分段计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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