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书籍:会计师实用全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398页(312字)
企业名称是企业申请开业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名称。企业名称一经核准,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企业名称属于工业产权范畴,是企业的一笔无形财富。企业名称分两种:(1)企业法人名称。它是指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在申请开业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名称;(2)营业名称。它是指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以及企业法人设立的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分支机构在申请开业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企业名称应由字号、所属行业(或经营特点)、组织形式等部分组成。为保护企业名称在规定范围内享有专用权,企业名称前应冠以行政区划名称。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