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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分税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会计师实用全书》第432页(438字)

分税制是国家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分税制的基本内容是根据中央与地方的职责范围划分税源,确定各自税收管理权限,划分中央与地方财政收入的制度。现行的分税制是将现行税种明确划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三大类。其中属于中央固定收入的税种有:关税、烧油特别税、专项调节税等。属于地方固定收入的税种有:集体企业所得税、农(牧)业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集市交易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筵席税等。还根据纳税人的隶属关系将中央所属的国有企业缴纳的部分税收划归中央固定收入;将地方所属的国有企业缴纳的部分税收划归地方固定收入。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的税种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工商统一税和资源税等税种。属于中央固定收入的某些行业和海关代征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工商统一税以及属于地方固定收入的城乡个体工商业户营业税,不能列入共享范围。“分税制”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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