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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公务员委员会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48页(360字)

负责协调与磋商香港政府官方与公务员劳资关系的组织机构。它是以官方为一方和以员工为一方组成的机构。该委员会的总目的是:在影响公务员的问题上,可得到作为顾主的政府和公务员总团体之间的最大限度的合作。为增进公职部门的工作效率和保障受雇人员的权益,提供处理投诉的机构,并把公务员代表的经验和不同观点汇集在一起。委员会要为员工决定他们履行职责的条件的政策过程中和在确定实施政策的最恰当方法的过程中发挥较大作用提供机会。在委员会中,官方代表共6名,由布政司任命,铨叙司为委员会主席;员工一方由9名成员组成,都必须由3个“公认的”工作人员协会各提名3人。由于该委员会是个磋商的讨论会,只具有沟通协商的职能。因而委员会的任何协议和决策可以被总督会同行政局、立法局和立法局财政委员会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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