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作津贴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59页(764字)
香港公务员的主要福利之一。其工作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额外职务津贴。公务员如需执行某项职务而该职务是同职级或同职系的人员通常无需执行的,则可获此项津贴。②辛劳津贴。公务员如须执行“性质特别令人讨厌的职务”,或需在危险情况下执行职务,可领取该津贴。③超时工作津贴。工作超过规定时间又未获得补假者可领取该津贴,但领取者不包括政务人员及专业职系的公务员。④轮班工作津贴。公务员如需经常不定时工作(指规定工时外及星期日与公共假期内当职),符合者便可领取。⑤膳宿津贴。公务员如因当值在一天24小时内持续离开住所12小时以上,可领取该津贴。如在港澳地区以外当值,则可获海外膳宿津贴。⑥署任津贴。公务员如署任另一职位达一个月以上,如果该职位的顶薪点高于原职位,可以领取该津贴。津贴额为原职薪金与署任职位起薪点两者之间差额的90%~100%。⑦上班候命工作津贴。公务员需在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留在其工作地点候命,但不一定执行职务,候命时间超过所规定的时数而未获补假,可领取该津贴。⑧预支薪金。公务员在若干情况下,例如结婚、搬家、购买汽车等,可以预支2个月薪金或8000港元,以较少者为准。最长可以分为20次偿还。除了购买汽车外,其他款项不计利息。⑨台风当值津贴。在台风袭港期间,需连续当班而未能回家的公务员,若符合资格,便可领取该津贴。⑩制服及用具津贴。公务员如因工作需要而比同职级或职系人员的服装费用支出多,负担较大,可获发制服及用具津贴,津贴率按衣着费用而定。(11)家私津贴和家庭器具津贴。公务员有资格住配有家具的高级公务员宿舍而未入住者或政府认为应向其提供若干房屋福利以代替其可领物品者,可领取该津贴。(12)临时津贴,某些职系的人才流失较严重,港府用发放临时津贴的办法来留住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