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
书籍:香港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河南人民出版社《香港手册》第198页(429字)
知识产权的成文法主要有:①专利法。由英国1977年《专利法》和香港法例第42章《专利注册条例》组成。②外观设计法。由英国1956年《版权法》、1968年《外观设计版权法》、1949年《注册外观设计法》以及香港法例第44章《联合王国外观设计(保护)条例》组成。③版权法。由英国1956年《版权法》和1975年通过的香港法例第39章《版权条例》组成。④商标法。即立法局于1954年通过的《商标条例》。1981年通过并实施的《商品说明条例》是涉及商标保护的另一成文法。知识产权的不成文法主要是依照“循遵先例原则”发展起来的英国普通法以及从1905年起逐步形成的本地普通法和衡平法。适用于香港的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主要有:①《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②《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③《世界版权公约》;④《专利合作条约》;⑤《保护录音者、防止录制品擅自复制的日内瓦公约》。香港亦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