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生产责任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当代中国社会科学手册》第120页(752字)

农业联系产量的生产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农业生产关系的重大调整和集体经济管理体制的巨大改革,受到农业经济研究工作者的普遍关注。农业经济研究工作者举行多次学术讨论会和农村调查,认为有统有分的联系产量责任制是适合中国农村实际情况的经济管理体制,并从不同角度进行了讨论说明。王贵宸、魏道南在《联系产量的生产责任制是一种好办法》(《农业经济问题》1980年第1期)一文中认为,联产责任制是集体经济的一种管理办法。杜润生在《农业生产责任制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红旗》1981年第19期)一文中提出,包干到户这种小生产,不同于小土地私有者,并将在一定物质条件下转化为联合起来的大生产。林子力在《论联产承包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一书中,以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是联合劳动来说明联产责任制的实质,提出联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包”,包把统与分结合起来,形成两层经营的合作经济。中国农村发展问题研究组在《农村经济变革的系统考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一书中,从中国农村生产力的特征及其历史性要求出发,对于家庭经营的必要性及联产责任制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做了新的探索。随着联产责任制在全国农村中的普遍实行和发展,农业经济研究工作者加强了关于怎样进一步完善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及在此基础上进行新的合作与联合问题的研究。

【参考文献】:

《农业经济论丛》第1、2、3辑,农业出版社。

《社会主义农业经济学》参考资料选编,农业出版社,1983年。

《中国农业年鉴》,农业出版社,1980,1981,1982,198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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